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9198.“任何寡妇”表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的人。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寡妇”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男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当男人的妻子成为寡妇时,她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不过,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寡妇”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原因在于,就这层意义而言,“丈夫”表示良善,他的“妻子”表示真理(参看3236, 4510, 4823节)。就这层意义而言,主凭祂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丈夫”和“新郎”;而祂的国度和教会则凭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妻子”和“新妇”(9182节)。但由于现在论述的主题不是主的属天教会,而是祂的属灵教会,所以“寡妇”表示拥有良善,却没有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孤儿”也是这样。就至内在或属天意义而言,“孤儿”表示那些拥有良善,渴望真理的人。关于属天意义上的“寡妇”和“孤儿”,可参看前面所引用和解释的章节(4844节)。对此,补充主在路加福音中关于撒勒法的寡妇所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我对你们说实话,当以利亚的日子,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遍地有大饥荒,那时,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去。(路加福音4:24-26)
由于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从神性说的,所以祂的话有一个内义,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自己,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因此,就这层意义而言,主论及西顿撒勒法寡妇的话,一旦被解开,主的意思是什么就显而易见了。“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表示主与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在教会之内还不如在教会之外被人从心里接受和热爱。主的这些话是对犹太人说的,那时,教会就存在于他们当中;众所周知,主在那里还不如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受欢迎。如今,以祂而取名为基督教会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形。在这个教会,主的确在教义上被人接受;然而,很少有人以内心的承认来接受祂,更很少有人以爱和情感来接受祂。已经皈依的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对祂的接受则不同。这些人把祂当作自己的独一神来敬拜和崇拜;他们既在嘴上宣称,也在心里思想,他们承认祂是他们的神,因为祂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5256节)。教会里的情形正好相反。在教会,就因祂生而为一个人,所以几乎没有人从心里承认祂是神。他们认为祂的人性就像他们自己的人性,尽管他们知道祂的父是耶和华,并不是一个人。由此明显可知,“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内义而言,“先知”表示神性真理,因而教会教义方面的主。“先知”表示施行教导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9188e节)。
“当以利亚的日子,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在内义上表示那时在教会,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承认状态。因为如前所述,“寡妇”是指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之人;“以利亚”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以利亚的日子”是指那时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接受情况或状态。“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 5247e, 8029节);“日子”是指状态(893, 2788, 3462, 3785, 4850, 6110, 8426节);“以色列”是指教会(4286, 6426, 6637, 8805节)。
“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内在教会完全荒废;因为“天”表示教会的内在;“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完全。“天”表示教会的内在(参看1733, 1850, 3355, 4535节);当教会的内在被荒废,不复存在时,就说天“关闭”了。“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完全,这一点从启示录(11:3;12:6)中“1260天(这些天数等于三年零六个月)”的含义清楚看出来,“1260天”是指完全,或直到结束。这一点同样从启示录(11:9-11)中“三天半”的含义,以及启示录(12:14)和但以理书(12:7)书中的“一载二载半载”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它们是指完全,或直到结束。
“遍地有大饥荒”表示外在教会也荒废了;因为“饥荒”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和荒凉(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415, 5576, 6110, 7102节);“地”(land或earth)是指外在教会(1262, 1413, 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 4535, 5577, 8011, 8732节)。“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主的圣言,并没有奉差到其他人那里去,因为别的地方不会接待祂;“以利亚”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
“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去”表示只到那些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那里去。经上之所以说“西顿的撒勒法”,是因为“西顿”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一个妇人,一个寡妇”是指一个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尤其从列王纪上中关于她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以利亚往西顿的撒勒法去,到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她供养以利亚。以利亚对她说,取点水来给我喝,也随手拿点饼来给我。她说,她坛内只有一把面,瓶里只有一点油,要为她和她儿子做糕饼。以利亚说,先为我做一个小糕饼,拿来给我,然后为你和你的儿子做糕饼。妇人就照行;坛内的面没有用完,瓶里的油也不缺短。(列王纪上17:9-16)
她照先知的吩咐给先知水,然后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面先为先知做糕饼,然后为她自己和儿子来做,就表示顺服,以及良善对真理的渴望;“坛内的面没有用完,瓶里的油也不缺短”表示她由此而富有真理之良善;因为就内义而言,“水”是指真理(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2177节);“油”是指爱之良善(886, 4582, 4638节);用这些原料所做的“糕饼”是指与自己的良善结合的真理(7978节)。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表示拥有良善,渴望真理的人。良善及其对真理的渴望通过她对先知的仁爱来描述,这仁爱比对她自己和她儿子的还要大。“先知”是指真理的教义,如前所示。
由此明显可知圣言是何性质,即:它隐藏了天堂的奥秘在自己里面,这奥秘在文字上是看不到的。然而,主在世时所说的话,以及降世之前通过先知所说的话,其每一个细节都包含完全在字义之上的一个层级上的天上神性事物。不仅每句话都包含这些事物,而且这些话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字的一点一划都是如此。但有谁相信这是真的呢?然而,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对此,我已经拿走充分且无可置疑的证据,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点。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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